名山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名山名山县地处四川盆地西南边缘,介于东经103°2’至103°23’和北纬29°58’至30°16’之间,东与蒲江,南与丹陵、洪雅,西与雨城,北与邛崃接壤,幅员面积614.27平方公里。辖9镇、11乡、192个村、1244个村民小组、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,总人口25.99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2.63万人,农业人口23.36万人。航测耕地39.5万亩。县委、县政府所在地蒙阳镇,建成区面积3.6平方公里,聚居人口3.5万人。名山古为梁州之域,秦属严道,汉归青衣。南北朝西魏废帝2年(553年)置蒙山县,隋开皇13年(593年),因其境内的蒙顶山久负盛名而改称名山县,至今已有1451年历史。唐贞观8年(634年)析置百丈县,明洪武13年(1380年)百丈县并入名山领制,辖区从此固定。建国后,名山曾先后隶属眉山专区、温江专区,1955年划归雅安至今。名山属盆周丘陵县,地势西北高,东南低,蒙顶山、莲花山、总岗山三山环列,地形地貌以台状丘陵和浅丘平坝为主,最高点1456米(蒙顶山上清峰),最低点548米(红岩乡青龙村骆河扁)。其中海拔650米以下的浅丘平坝占总面积的22.1%,丘陵台地占61.2%,海拔800米以上的低山占16.7%。名山县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雨量充沛,终年温暖湿润。年均气温15.4℃,最高气温35.2℃;年均降雨量1500毫米左右;年均无霜期298天;年均日照1018小时;年均相对湿度82%。